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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单位购买一辆机动车,因质量问题退回厂家,车辆购置税是否可以退还?退税金额如何计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0  浏览次数:625
核心提示:答: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规定,车辆购置税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可退税。 一是车辆被退回厂

 答: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规定,车辆购置税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可退税。

    一是车辆被退回厂家或经销商,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可以退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可以退税。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如消费者缴纳车辆购置税不满1年的,可以全额退税。如缴纳车辆购置税1年以上的,则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应退税额=已缴税款×(1-已缴纳税款年限×10%)。

    二是公安机关不予登记注册的车辆,可退还全部已缴税款。《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已缴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应退还全部已缴税款。

    三是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可以办理退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或免税文件办理退税。但发生的滞纳金不予退还。一般情况下,购置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符合免税条件,但是,对纳税人购置未列入免税图书册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则规定采取先征后退税的办法。即纳税人应先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在接到免税图册或文件后,再为纳税人退税。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纳税人应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提供完税证明正本、完税凭证。

    所有车辆购置税的退税业务均需纳税人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在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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