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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化工企业存放危险品的仓库及安全防范用地是否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0  浏览次数:868
核心提示: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140号)规定:各类危险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140号)规定: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对仓库库区(包括露天库区)、厂房本身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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