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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煤炭企业用地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0  浏览次数:730
核心提示:答:《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9]89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

答:《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9]89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一、煤炭企业的矸石山、排土场用地,防排水沟用地,矿区办公、生活区以外的公路、铁路专用线及轻便道和输变电线路用地,火炸药库库房外安全区用地,向社会开放的公园及公共绿化带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9]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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