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以村委会为名义出租的集体土地,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应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你单位如果是向村委会承租的集体土地用于生产经营,那么你单位则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