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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筹办期间开办费的财税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6  浏览次数:482
核心提示:问:我企业成立于2010.1(取得执照),从事港口建设及营运,在筹办期间(领照前期)发生的费用合计500万元,请问该笔开办费是在2
问:我企业成立于2010.1(取得执照),从事港口建设及营运,在筹办期间(领照前期)发生的费用合计500万元,请问该笔开办费是在2010.1月一次性进入费用,先在长期待摊中归集,按3年期摊销,或者是在取得第一笔收入时再做处理。请问这个问题在会计和税法的处理上有什么不同


答:
1、开办费的摊销是从生产经营开始,经营之月起把所有的开办费(有发票的)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
2、税法规定可以按三年摊销,也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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