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的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根据规定您单位不能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