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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公司是销售宠物饲料的商业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05  浏览次数:479
核心提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宠物饲料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812号)规定,宠物饲料产品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饲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宠物饲料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812号)规定,宠物饲料产品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饲料,应按照饲料产品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因此,该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的宠物饲料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应按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宠物饲料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8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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