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规定: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购进的工作服如果属于劳动防护用品,其取得专用发票后可以抵扣;如果属于集体福利,则其进项无论是否取得专用发票,都不允许抵扣。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