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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食品连锁行业,今年初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我企业的客户主要是个人消费者,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比较麻烦。请问,我们可否申请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06  浏览次数:241
核心提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15号公告)规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15号公告)规定,报刊自办发行、食品连锁以及药品批发行业的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对象多为消费者或者使用单位,开具普通发票零散且发票用量大。为解决这些特殊行业开具普通发票的实际困难,上述3个行业中的企业可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6〕78号)规定,比照商业零售企业自行决定是否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15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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