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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储罐,需要定期防腐,防腐用油漆及涂料的进项税额可否抵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06  浏览次数:181
核心提示:  答:炼油企业的储油罐现已被列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文件所附

  答:炼油企业的储油罐现已被列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文件所附《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的建筑物,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对照上述规定,为防止储罐腐蚀而使用油漆及涂料的增值税进项不得抵扣。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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