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游览场所,是指公园、动(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对经营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征税,即按销售门票收入“文化体育业”税目3%税率征收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