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三、关于营业额问题
(三)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