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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单位近期购买了税控收款机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07  浏览次数:191
核心提示: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67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税控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67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以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准),准予在该企业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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