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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商业企业销售化妆品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07  浏览次数:213
核心提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因此,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化妆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条(国税发[2006]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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