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年第22号)的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所以符合上述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年第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