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公司过网费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607号)规定,电力公司利用自身电网为发电企业输送电力过程中,需要利用输变电设备进行调压,属于提供加工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公司过网费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6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