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60号)第六条 农用水泵、农用柴油机按农机产品依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农用水泵是指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水泵,包括农村水井用泵、农田作业面潜水泵、农用轻便离心泵、与喷灌机配套的喷灌自吸泵。其他水泵不属于农机产品征税范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一、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
……
4.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十六、农机
农机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包括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的各种机器和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农具,以及小农具。
农机的范围包括:
……
(八)排灌机械。是指用于农牧业排水、灌溉的各种机械设备。包括喷灌机、半机械化提水机具、打井机。
因此,生产企业生产销售、进口《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规定范围内的农机,按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企业批发和零售农机,免征增值税。至于农用潜水泵是否属于《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中所列的排灌机械范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判定。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第六条(财税字[1994]6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第十六条(国税发[1993]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