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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专门购置一辆大客车用于接送三班倒的工人,该客车的进项税额可否抵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08  浏览次数:381
核心提示: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贵单位的客车是用于接送员工的班车,属于用于集体福利的的项目。因此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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