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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1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和“累计金额”列需要填写什么数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0  浏览次数:376
核心提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64号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64号公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第1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64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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