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客户端内容 » 问题答疑 » 涉税问答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客户端内容

问:企业购买设备提取的预计净残值比例可否自行确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0  浏览次数:231
核心提示: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 客户端内容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