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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2007年取得的返还土地出让金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0  浏览次数:247
核心提示: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1号)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1号)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2007年取得的返还土地出让金,属于财政性补贴收入,但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于返还土地出让金应该计入损益未明确,没有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文件规定,因而应该按照财税字〔1995〕81号文件规定执行,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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