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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在不同时间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其转让时的成本可以按照哪些计算方法计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0  浏览次数:228
核心提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6号公告)规定,企业在不同时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6号公告)规定,企业在不同时间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其转让时的成本计算方法,可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改变。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6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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