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的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是指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因此,上述公司处理污水取得的收入是否享受税收优惠,要看是否有中水等产品销售业务,这部分销售收入才可享受减计收入的税收优惠。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