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因此,贵公司对租入的房屋进行装修、装饰发生的费用支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