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申请入会或者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者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者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以得到各种服务或者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当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