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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健身馆收取的会员费收入,应当如何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2  浏览次数:217
核心提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申请入会或者加入会员,只允许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申请入会或者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者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者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以得到各种服务或者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当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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