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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是法人企业,与个人合伙成立合伙企业,但由于经营不善,合伙企业亏损了,请问合伙企业发生的亏损额我可以按比例在我法人企业税前扣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3  浏览次数:482
核心提示: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提示:按规定不得进行抵减您法人企业的盈利。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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