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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单位是大连市企业。工会经费是委托地方税务局代收,在地税局申报网直接划拨,然后银行打出一份扣缴凭证返给企业做账用。这样可以直接税前扣除吗?还需要到是工会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才能扣除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3  浏览次数:404
核心提示: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4号公告)规定,自2010年7月1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4号公告)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目前,大连市企业工会经费收缴由地方税务局代收,企业可以暂时凭扣缴凭证进行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4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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