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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发电厂为其他企业提供污泥焚烧业务,取得的收入是否要征收营业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3  浏览次数:381
核心提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垃圾处置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128号)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垃圾处置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128号)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

    因此,发电厂提供的污泥焚烧业务,不应征收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垃圾处置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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