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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3  浏览次数:393
核心提示: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78号)规定,对高校学生食堂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78号)规定,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本通知执行时间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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