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规定,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个人向其运营车辆的车籍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因此,您应当在车辆注册地申报纳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