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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日本某企业将其研发的某软件产品的使用权转让给武汉一企业,武汉企业在支付日本企业软件使用费时是否应当扣缴营业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3  浏览次数:495
核心提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6号)规定,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6号)规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免征营业税的技术转让收入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及提供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所取得的收入。因此,日本企业转让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武汉企业不需要扣缴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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