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2号)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出租给其他公司从事农业种植没有减免税规定,因此,您收取的租金需要按照“服务业——租赁业”缴纳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