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缴纳增值税,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并不销售汽车的,应当缴纳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