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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执行风险防范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3  浏览次数:422
核心提示:①严格执行的程序和文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处理文书送达纳税人,按规定取得送达回证,要着重注意当事人拒绝文书受理的处理方式,
①严格执行的程序和文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处理文书送达纳税人,按规定取得送达回证,要着重注意当事人拒绝文书受理的处理方式,确保执法规范、准确。对于处罚决定,必须按照程序履行告知程序,对符合听证条件并且当事人提出听证的,要按规定进行听证。
②在追缴欠税过程中,在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的同时,为防止稽查人员因滥用权力或行政不当而导致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规定冻结、扣押、查封等税收保全措施和从存款中扣缴税款、拍卖或者变卖等税收强制措施的使用条件、实施程序和解除条件。
③为规范税收优先权、代位权、撤销权的行使,增加各权行使的可操作性,应加强并逐步完善与法院的工作沟通机制,对优先权、代位权、撤销权的行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尽快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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