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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主要从事农产品的收购、加工等业务。在收购农产品过程中我公司需收取农民产品的检验费,请问收取的检验费作为收入需缴纳何种税金?是不是应该缴纳营业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4  浏览次数:469
核心提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第七条规定: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第七条规定:“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你公司利用相应技能为农产品提供检验属于营业税服务业应税劳务,应当申报缴纳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第七条(国税发[1993]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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