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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将自己的面包车重新喷涂,帮其他公司做一些业务宣传,是否属于广告业纳税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4  浏览次数:470
核心提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广告业,是指利用图书、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广告业,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因此,您利用车体做业务宣传,属于广告业纳税人,需要按规定缴纳税款。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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