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2003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开办“网吧”取得的收入,按“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