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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预征率是多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5  浏览次数:427
核心提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4号公告)规定:1.对《国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4号公告)规定:1.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第四条规定,代开货运发票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统一按开票金额的1.5%预征个人所得税。2.年度终了后,查账征税的代开货运发票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被预征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在汇算清缴时扣除。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被预征的个人所得税,不得从已核定税额中扣除。3.本公告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4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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