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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因工作原因在外地出差,公司按照每天30元标准给我发放差旅费补贴。请问我取得的差旅费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5  浏览次数:306
核心提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以差旅费津贴名义发放其他补贴、津贴的,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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