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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因工作调动,从原单位所在地领取了住房公积金,请问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5  浏览次数:297
核心提示: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依据上述规定,个人领取的住房公积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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