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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如何为农产品流通护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26  浏览次数:463
核心提示: 为了提高市场流通效率,切实保障农产品稳定均衡供给,1号文件要求免除蔬菜批发和零售环节增值税,开展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
      为了提高市场流通效率,切实保障农产品稳定均衡供给,1号文件要求免除蔬菜批发和零售环节增值税,开展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完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等。
      在保障农产品供给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该项政策有利于进一步搞活农产品市场,降低流通成本,保障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切实保障农产品稳定均衡供给,从根本上解决“菜篮子”问题。
      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方面,要严格执行《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在公历年度内,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货物贸易减让表所承诺的配额量,确定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的年度市场准入数量。配额量内进口的农产品适用关税配额税率,配额量外进口的农产品按照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该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严厉打击了走私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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