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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检测机构名称变更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22  浏览次数:188029
核心提示: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检测机构名称变更的函》(粤牧〔2013〕36号)转发给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检测机构名称变更的函》(粤牧〔2013〕36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8月7日

    附件:关于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检测机构名称变更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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