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主席令2011年第48号)规定,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2号)规定,对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中奖收入的所得税政策作如下调整: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7号)规定,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主席令2011年第4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