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10]54号):
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财税[2010]54号)的规定,此政策只适用于新疆地区。】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1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