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释解】
本条是关于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的规定。
会计核算,是指以货币为主要量度,对各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预算执行的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连续地、系统地记录、计算、分析,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形成一系列会计指标,据以考核目标或计划的完成情况,为制定经营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和资料的一项管理活动。由此可见,会计核算的内容几乎包括了所有能够用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通过会计核算,可以及时正确地反映单位经济活动中的全貌及其结果,为指挥、调整和控制经济管理活动提供数据资料。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本条第1款规定:“各单位必须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这一规定体现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即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也称客观性原则,是指在会计核算时,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备、资料可靠。在具体工作中,它包括四个内容:
1、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客观真实
它要求会计人员在记录各项经济业务时,应当认真审核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对不真实的、不合法的凭证不予受理。对于不完整、不准确的凭证,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予以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2、会计核算的过程真实可靠
它要求会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过程中,所记录的科目、登记的账户及数字计算应当准确,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3、会计核算应当具有可验证性
会计报告应当根据账簿记录,如实反映情况,会计信息应当是被客观证据加以证明的经济活动信息,不能故意歪曲和捏造。
4、任何单位都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二、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
会计核算的程序可以分为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账务会计报告三个阶段。本条第1款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1、会计凭证填制阶段的要求
会计凭证,是指对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进行记录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会计凭证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类。
为了贯彻、体现真实性原则,正确、完整、及时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活动,必须认真做好记账凭证的填制工作和对记账凭证的审核工作。
每发生一项经济业务,都应当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经过审核无误后,应用复式记账原理,将该项经济业务填制在记账凭证上,作为登记账簿依据。通过凭证的填制和审核,可以提供真实可靠、合理合法的原始凭证。它是保证会计核算质量的必要手段,也是实行会计监督的重要方法。
2、会计账簿登记阶段的要求
会计账簿,是指由具有一定格式的账页所组成的、能够对全部经济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系统、连续、分类地记录和核算的簿籍。会计账簿可以依其外表形式的不同而分为订本账、活页账和片片账。订本账是指在启用前顺序编号并装订成册的账簿;活页账是指把有一定格式的、若干零散的账页装存在账夹内并可以单独取放的账簿;卡片账是指由具有一定格式的、许多分散的硬质卡片组成的账簿。按照用途的不同,会计账簿可以分为序时账、分类账和备查账三类。序时账,又可以称为日记账,是指按照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时间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连续登记的账簿;分类账,是指将各种会计要素按照总分类账户和明细账户进行分类登记的账簿,分类账是编制会计报表的依据;备查账,是指对某些在日记账和分类账中没有记载或者不便记载的经济事项,进行补充登记的辅助账簿。
登记会计账簿首先要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这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基础工作,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和监督的一种专门方法。登记会计账簿,还要采用复式记账方法,这是一种科学记账方法,应用这种方法记账对于每项经济业务发生,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表明它们的对应关系。通过复式记账,也可以了解每笔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及其相互联系。登记账簿就是在账簿上连续、完善、科学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一种方法。登记账簿必须会计凭证为依据,按照账户和复式记账方法,把经济业务分门别类地登记到账簿中,并定期进行结账和对账,以便为编制会计报表,提供完整而又系统的会计数据。
3、财务会计报告编制阶段的要求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一个单位依法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供或者向社会公开披露的反映该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是指根据账簿记录和其他日常核算资料,运用货币计量指标,对单位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综合的反映。按照服务对象的不同,财务会计报告可以分为对外报告和内部报告两种。对外报告,是指必须定期编制、定期向上级部门、银行、财税部门报送或者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内部报告,是指单位主要是指企业根据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而编制的、供内部管理人员使用的财务会计报告。按照编制与报送时间的不同,财务会计报告可以分为月份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三种。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既是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又是会计核算过程的终结阶段。为了贯彻和体现会计核算真实性原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做到:数字真实(即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财务会计报告中的数字必须是实际发生数)、计算准确(即用正确的计算方法,保证计算结果的准确)、内容完整(即必须按照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种类、格式、内容进行编制)、编报及时(即按照规定的期限、程序及时编制、及时报送)。
三、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信息是各单位乃至国家进行经济管理和决策的基础和依据,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否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经营管理和国家宏观决策的效果,关系重大。会计核算真实与否是关系到会计信息质量的首要环节,因此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到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全过程都不允许弄虚作假、凭空捏造或者隐瞒谎报。本条第2款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由此可见,会计核算应遵循真实性原则,即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违背真实性的会计核算,必定脱离经济活动的客观实际,由此得到的会计信息,不仅不能作为决策分析的可靠依据,还会导致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失误,甚至带来损失。因此,真实性是会计信息的一个基本质量要求,是充分发挥会计信息利用价值的基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