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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以新建的房屋作为对拆迁户被拆迁房屋、土地的补偿,拆迁户应该如何缴纳契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7  浏览次数:499
核心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以新建的房屋作为对拆迁户被拆迁房屋、土地的补偿,拆迁户应该如何缴纳契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规定,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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