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3号)规定,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依据上述规定,甲某不得享受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