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年第224号)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提示:您的行为没有发生产权转移,所以您不是契税的纳税人,因此不交契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国务院令1997年第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