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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4  浏览次数:278
核心提示: 文号:云财税[2005]68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5-7-28各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

                              
  文号:云财税[2005]68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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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5]1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5]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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