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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曲靖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4  浏览次数:268
核心提示: 文号:曲国税发[2008]72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8-4-9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国税发

                              
  文号:曲国税发[2008]72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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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国税发〔2008〕77号)文及其转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7〕1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该批车辆免税指标使用截至期限为2008年6月30日,各地在办理该5辆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的免征手续时,要注意审核车辆内观、外观及“森林消防专用车证”、“森林消防车辆调拨分配通知单”与总局下发式样是否相符;同时纳税人名称、购置车型、数量必须与附件《云南省2007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车辆分配计划表》所列内容完全一致方可办理免税手续。(车辆内观、外观彩色照片、“森林消防专用车证”、“森林消防车辆调拨分配通知单”式样下载地址:市局FTP//流转税科/下发文件/车购税征收管理/2007年森林消防车辆图片及车证)。

   附件:云南省2007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车辆分配计划表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7〕1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该批车辆免税指标使用截止期限为2008年6月30日,各地在办理该86辆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10辆森林消防运兵车的免征手续时,要注意审核车辆内观、外观及“森林消防专用车证”、“森林消防车辆调拨分配通知单”与总局下发式样是否相符;同时纳税人名称、购置车型、数量必须与附件《云南省2007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车辆分配计划表》所列内容完全一致方可办理免税手续。(车辆内观、外观彩色照片、“森林消防专用车证”、“森林消防车辆调拨分配通知单”式样下载地址:省局FTP //流转税处/省局下发/车购税/森林消防/2007年车辆图片及车证)

    附件:云南省2007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车辆分配计划表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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